根据职责,国土资源局内设6个股室
(一)办公室
职责:负责掌握本单位全面情况,协调各部门间工作,上报下达,反馈信息,督促查办搞好调查研究;负责起草本局的综合性文件及有关文字材料;负责组织承办本局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;负责文书处理、印鉴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;负责处理行政事务、机关事务、日常接待工作;负责全局的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;承办局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。
(二)执法监察局
职责:负责对全县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负责对土地规划、计划、农地转用、土地征用、土地资产处置、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、土地登记的监督检查;依法查处各类土地、矿产违法案件;负责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和国土资源的信访工作;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。
(三)建设用地股
职责:负责掌握本单位全面情况,协调各部门间工作,上报下达,反馈信息,督促查办搞好调查研究;负责起草本局的综合性文件及有关文字材料;负责组织承办本局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;负责文书处理、印鉴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;负责处理行政事务、机关事务、日常接待工作;负责全局的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;承办局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。
(四)地政股
职责:负责编制、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;负责实施农地用途管制;负责全县地籍权属调查、变更调查及地籍管理;组织实施全县土地资源调查、动态监测工作;负责土地登记、发证工作;负责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,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。负责地价评估的备案工作。
(五)计财股
职责:对局机关和土地中心所的财务和固定财产进行监督管理;负责全县国土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缴;承办县拨付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;监督检查土地中心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入与上缴情况;负责搞好机关安全保卫、后勤保障、劳资工作。
(六)地质矿产股
职责: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、利用规划、计划;负责承办全县矿产资源探矿权、采矿权的初审、登记发证工作;负责对矿产资源开发、利用、保护实施监督管理;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秩序的治理整顿工作。